經理人

最近冒出一個搞笑的概念,如果父母可以成為孩子的經理人,應該是很不錯的配搭

第一,相處和合作。不管是經理人選上待紅藝人,還是已紅藝人找經理人,雙方必定是為大家的最大好處來相處和合作。

第二,公開和私隱。經理人一定會知道藝人的行程才能作有關安排,而為著最大好處及方便,藝人也甘願讓經理人知道自己的行程,經理人也會明白藝人需要保留自己的私人空間,藝人才能保持最佳狀態。

第三,實務與情感。經理人和藝人可以把雙方關係當作一種交易,甚至隨時解約,也可以達到一種相知相惜的境界,大家同甘共苦、不離不棄。

這確實是一個搞笑的比喻,因為當中有太多不同之處,例如藝人或經理人可以選擇隨時解約,而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並非以此方式維持,至少多了一個永遠不變的血緣關係。然而,經理人與藝人之關係可以在親子互動「陷阱」有很好的提醒!親子個案其中一個特點是:想管與不想被管,這點在孩子愈長大愈明顯,若父母與子女能以「最大好處」作考慮,那麼父母那邊會較輕鬆,子女那邊也較願意,因為不合作的話大家也會有不必要的煩惱(請再參考以上第一、二點)。

在親子關係中考慮面子、養兒防老等想法,現代父母相對較少,重視親子關係的父母普遍會較重視孩子的快樂、興趣、潛質等,亦即以上提到的第三點實務與情感,前者情況已改善,反而情感有點爆炸,即父母愛子女太深切而太想「埋身」或照顧得太好,欠獨立思考及決策能力的孩子反而增多,孩子到了青少年期想自我作主,問題就突然間全部出現,包括時間管理、情緒、社交、自我追求等,於是,父母基於愛就更頻密地出手,導致雙方關係緊張……

既然我們肯定自己不會和子女「解約」,我們又肯定希望培育子女成為明日之星,何不以「經理人的角色和角度」重新思考一下,可能在親子互動中你會有新發現!